外籍护照学生考中国大学所需要的国籍预审材料

发布时间:2023-06-29 09:22:55   

 一 、教育部相关规定

( 一)根据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 号《学校招收 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学校招收的国际学生,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外国学生。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  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号), 以下两类人员申请作为国  际学生进入我校本专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 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  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  年以上的记录(一 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 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1.祖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的;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 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在国外出生且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
二 、国籍状况预审对象
1. 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子女
2. 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子女
三、 提交预审的材料清单
符合国籍状况预审对象范围的申请者,须按照申请系统的要求,根据其国籍状况的不同,提交以下材料清单的全部或部分:
1. 申请者所有护照和签证页;
2. 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申请者不具有中国国籍的证明或退出中国国籍的证明;
3.申请者注销中国户籍的证明;
4.申请者合法取得外国国籍的证明;
5.申请者出生时点父母的护照及其他身份证件;
6.申请者出生时点父亲或母亲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证明;
7.其他由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相关证明;
8.经申请者签字的《申请者国籍状况预审声明书》
四、 重要提醒
(一)申请者须确保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完整、准确, 如有不实,申请者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后果。学校根据国籍状 况预审的实际需要,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更多必需材料,以作进一步审核确认。
(二)学校开展的国籍相关的入学资格审核,属于外国人来 华留学国籍身份的预审环节,最终应以入学后中国公安机关出入 境管理部门的国籍认定结论为准。未能通过国籍状况预审或国籍认定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及后续可能取得的学籍。
(三)本清单仅为方便申请者提前准备国籍预审材料之用, 不作为中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国籍认定的判定依据。具体  需要提交的材料,以申请系统根据申请者国籍状况要求的材料清单为准。